仲秋元同志逝世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原文化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仲秋元同志,因病于2022年12月28日在北京逝世,享年102岁。
仲秋元同志逝世后,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。
仲秋元,1920年9月生,江苏苏州人。1938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,194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8年4月起先后任新出版业联营书店经理、三联书店重庆分店经理等。1947年6月被捕,被关押在渣滓洞集中营。1949年3月被组织解救出狱。1949年6月起先后任三联书店总管理处秘书处主任,新华书店总店图书发行部主任,出版总署发行管理局计划科科长等。1954年10月起先后任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副司长、办公厅副主任、党组秘书等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受冲击下放“五七”干校劳动。1973年11月起先后任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、革委会主任,文化部教育司副司长、办公厅主任。1981年3月至1986年3月先后任文化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兼办公厅主任,文化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。2001年4月离休。(新华网)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 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 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 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 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